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主旨:有關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公室搬遷及聯絡電話及 地址異動一案,詳如說明,敬請協助轉知所屬,請查 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115年9月16日府客綜字第1151416861號函 辦理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公室將於115年9月21日(星 期一)起搬遷至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,嗣後相關紙本文書 及包裹郵件,敬請寄送至:臺南市南區夏林路4號。
三、檢送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公室聯絡電話分機表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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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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