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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山布告欄

轉知--轉知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 (以下簡稱央團)新任輔導員第1次遴選簡章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1477號函辦 理。 

二、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附件簡章,擇要說明如 下:

 (一)遴選資格: 1、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 師。 2、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,或相關學經歷證明。 3、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「115學年度新任輔導 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」。 (二)受理推薦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(星期三)止,採 線上報名。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,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,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,將於115年6月10日 (星期三)前公告於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 源整合平臺」(簡稱CIRN)。

 (三)遴選作業重要期程: 1、遴選日期:115年6月17日(星期三)。 2、錄取公告日期:115年6月26日(星期五)前於CIRN公 告正取、備取名單,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。 

(四)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,報名前,請先 行與服務學校溝通,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 師職務後,再行報名。

 (五)115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5年8月3日(星期一)至8月 7日(星期五)辦理,新任央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;未全 程參加者,不予聘任。 

三、有關央團之運作,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、考核,悉 依「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」辦理,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。

 四、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,請洽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承辦人范淳翔小姐,聯絡電話:(02)77367447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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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2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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