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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山布告欄

轉知-115年度「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」實施計畫( 地方政府版本)1份

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5178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、教
育人員及團積極體推動戶外教育,爰辦理旨揭評選。
三、請各校踴躍報名參與,實施計畫摘述如下:
(一)獎勵對象:
1、地方典範獎:妥善規劃及推動戶外教育計畫成效卓著
之地方政府。
2、學校績效獎: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學
以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(以下併稱學
校),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。
3、個人貢獻獎:長期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各級學校之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教學支援老師及非學校型態實
驗教育機關之教學人員與職員。
4、團體貢獻獎:與學校實質合作,從事與推廣戶外教
育、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,具有重大貢
獻之團體(以下簡稱團體),包括:學校以外之中央
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關,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
利團體。
(二)申請方式及時程:由各校於114年12月31日(星期三)下
班前,以公文函送推薦清冊、相關報名資料至本局,由
本局統一送件。
(三)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,由選拔小組依當年度推薦
件數及品質彈性調整獲獎名額,獎勵內容如下:
1、地方典範獎:獎勵名額3名,各頒發獎座1座。
2、學校績優獎:獎勵名額國小組15至20名,國中組特優5
至10名、高中組3至5名,各頒發獎座1座及獎勵金新臺
幣10萬元。
3、個人貢獻獎:獎勵名額5名,各頒發獎座1座。
4、團體貢獻獎:獎勵名額5名,各頒發獎座1座。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
育中心沈先生,聯絡電話:(02)2462-2192分機1286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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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1-0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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