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(以下簡稱國教院)113年11月22日教
研原字第113250109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學校對文化資產教育之重視與實踐,讓現職教師能
夠將文化資產觀念融入教學中,爰辦理旨揭研習,邀請現
職教師聆聽專業講師分享「有形、無形文化資產」、「原
住民族文化資產」及文化資產保存、文化復振相關經驗。
三、請協助公告周知,出席本次研習人員,由國教院支付由工
作所在縣市至集合/解散地點之交通費用,建請出席人員之
服務單位核予公(差)假排代。
四、工作坊時間與地點:
(一)北部場次:113年12月17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至下午5
{{ $t('FEZ012') }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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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02|
{{ $t('FEZ005') }} 9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