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龍山國中

龍山布告欄

轉知-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「因應學校與教師工 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與解決方案案例手冊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為因應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,教師工會陸續成立並可能與
雇主進行協商,爰本部於106年9月1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
1060112116號函(諒達)檢送修訂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
因應教師工會團體協約協商訴求之SOP作業流程圖及因應作
為」;本部續於112年8月15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
1122603290A號函檢送檢核表,為使團體協約之協商程序順
利進行,請貴局(府、署)持續定期向所屬學校宣導前揭
SOP作業流程、因應作為及檢核表,請配合並督導所屬學校
據以憑辦。
二、為充分傳達學校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之相關資
訊,增進對於團體協約協商法令之認識與理解,本部前於
107-108年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旨揭案例手冊共2
份,電子檔已置於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站(網址: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/ED2600/Default.aspx)
之「教師工會及團體協約」項下,請轉知所屬善加利用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24|

{{ $t('FEZ005') }} 8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