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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龍山國中

龍山布告欄

轉知--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修正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準」,第三點項次6第2款、項次9第2款自113年3月22日生效;其餘規定,自112年10月20日生效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說明:

一、檢送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菸害防制法統一裁罰基 準」發布令、修正總說明、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條文各1 份。

二、本案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 (系統流水號:1121100J0010),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 規查詢系統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1700-10-02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0-17|

{{ $t('FEZ005') }} 15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