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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山布告欄

轉知--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(修正版)1份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10月7日府教社字第1110151286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旨揭實施要點修正重點為「取消111年12月5日閉幕暨頒獎 典禮」,活動期程由3日縮至2日,餘為部分文字內容刪 修。

三、檢附「新竹市政府公函」、「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 實施要點(修正版)」及「修正內容摘要」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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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0-17|

{{ $t('FEZ005') }} 21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