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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校網舊公告

轉知--本市「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簡章」 (第4次公告)1份,惠請貴校轉知所屬族語教學人員,並 鼓勵符合甄選資格者踴躍報名

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
說明:
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「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 補助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報名資訊:

(一)職稱: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。

(二)資格條件: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 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 日以後核發之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以上 合格證書者。

三、報名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2日(星期一)止(逾期 恕不受理)。

四、甄選名額:不限族別1名、阿美族1名、布農族1名,共3名,推廣地區為本市文山區、南港區、內湖區、士林區及 北投區(原住民人口達1,500人以上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 區)。

五、工作內容:「營造族語友善環境」、「協助機關推動族語 復振工作」、「語料採集及紀錄」、「族語聚會所」、 「族語學習家庭」、「族語傳習教室」等。

六、薪資待遇:

(一)薪資:月薪起薪為新臺幣(以下同)3萬6,000元(含勞 健保自付額),並按年資及考核調薪,如具「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,每 月加給3,000元。

(二)年終獎金:1.5個月薪資(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 算)。

七、通過書面審查者,甫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,面試時間及 地點另行通知。 八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承辦人(02)2720-6001分機28劉先 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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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-本市「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簡章」 (第4次公告)1份,惠請貴校轉知所屬族語教學人員,並 鼓勵符合甄選資格者踴躍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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