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 業原則」(下稱作業原則)辦理。
二、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,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,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,如有意願於111學 年度起至本局國小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(訓練內容包含: 教務相關業務、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配套措施、實驗教 育、英語教學、學生事務與輔導、學校整體規劃與發展、 家長會等業務)。國小教育科相關業務對應學校教務、學 務、總務等各面向,將視面談結果,始安排參與行政訓練 支援與否。
三、請有意願教師於111年4月29日(星期五)前以電子郵件傳送「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」等相關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張爰珏股長收(電子信箱:edu_pe.20@mail.taipei.gov. tw)。
四、檢附「作業原則」及「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」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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