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說明:
一、本次修正條文為第3條、第12條及第13條,檢送修正後「臺 北市優質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」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 份。
二、本案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, 系統流水號為1100500J0030,副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 查詢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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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5') }} 13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