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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-國民中小學加強藝術與人文欣賞教學實施原則」,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98145A號令廢止

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
說明:依教育部110年9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8145B號函辦 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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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-國民中小學加強藝術與人文欣賞教學實施原則」,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98145A號令廢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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