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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龍山國中

原校網舊公告

轉知-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 管理事項

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
一、臺北市政府依公益及安全需要,公告除禁航區、限航區及航空站 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外,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(約 121.92公尺)之區域 ,禁止或限制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之 區域、時間及其他事項如附件。

二、各校進行無人機教學,應遵守「民用航空法」、「遙控無 人機管理規則」相關規定,建議於封閉或半封閉建物內如 活動中心、風雨操場等場域進行為原則,並注意建物高度 及空間是否寬敞,妥善規劃飛行區域,以維師生安全。

三、倘須於戶外飛行,應依規定辦理註冊、檢驗、考取人員操 作證等事宜。

四、遙控無人機所有人及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,市府將依 「民用航空法」第118條之2規定,禁止活動,並處最高新 臺幣30萬元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。
詳如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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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 管理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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