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~ 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,擴大「臺北市 稅捐稽徵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辦理地方稅 延期或分期繳納處理措施」適用對象(下稱處理措施,詳 如附件),並溯自109年3月1日起生效
{{ $t('FEZ002') }}
校園重要公告|
{{ $t('keywords') }}
轉知~ 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,擴大「臺北市 稅捐稽徵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辦理地方稅 延期或分期繳納處理措施」適用對象(下稱處理措施,詳 如附件),並溯自109年3月1日起生效
{{ $t('FEZ003') }}
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5') }}
14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