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校園重要公告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11年3月21日第282次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最新校園場地開放規範如下:
(一)自111年3月26日起,本市所轄屬國小假日開放室外運動 場(含操場及各類球場),入校者請配合量測體溫、實聯 制等防疫措施;室內維持不開放。
(二)本市所轄屬高中職、國中室內外全面開放;室內場地租 借須符合場地容留人數限制,倘未符合容留人數,租借單位需提送活動防疫應變計畫。
三、本局將因應疫情發展、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 作滾動式調整防疫指引,相關資訊請參考本局網站首頁之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專區」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keywords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5') }} 157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