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競賽說明如下:
(一)競賽日期:
1、初賽:114年6月12日(星期五)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 理全校性比賽;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 複賽。
2、複賽:
(1)國語類:假本市立北一女中舉行,演說及朗讀採二階段辦理,作文、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 理。第一階段訂於115年9月12日(星期六)及13 日(星期日)舉行,項目包含演說、朗讀、寫字、 作文及字音字形,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 (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,且不記名次成 績);第二階段訂於115年10月3日(星期六)舉 行,項目包含演說及朗讀,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 取前6名,佳作若干名。
(2)本土語言類:假本市立永春高中(閩客組)及華江 高中(族語組)舉行,複賽訂於115年9月13日(星 期日),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前6名,佳作若 干名。
(3)本土語讀者劇場類:假本市立三民國中舉行,複賽 訂於115年9月20日(星期日),各組各語言錄取優 勝前6名,其餘依評分結果列優等若干名。
(二)報名日期及方式如下:
1、報名網站:臺北市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網址: http://language.tp.edu.tw/。
2、報名日期: (1)在校生:115年6月15日(星期一)至115年7月3日 (星期五)。 (2)新生增額:115年7月9日(星期四)至115年8月7日 (星期五)。
3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採個別報名方式。
(三)增額推薦資格(由該教育階段就讀學校「增額」推薦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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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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