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龍山國中

教務處布告欄

轉知-為鼓勵本市各級學校人員參與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,請各 校自113年度起核予參加「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」及「全 民台語認證」且通過B2級以上認證人員補休1日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22403989號函
及本局112年10月23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92170號函續辦
二、經查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全民台語認證皆於假日舉辦,
考試時間皆為1日,為提高教師參與意願,儲備本市本土語
師資,請各校自113年度起核予參與認證且通過B2級以上認
證人員補休1日,惟課務自理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18|

{{ $t('FEZ005') }} 161|